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政治部 时间:2020-06-24 11:52:2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9月1010月20日市委二巡察组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17类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一)党组纪律规矩意识淡漠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04年至2018年设立“账外账”问题,已于2019年3月整改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为规范财务管理,2018年,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各款项账户,厘清款项来源并及时入库,不断推进无现金管理,堵塞“小金库”“账外账”等漏洞。同时,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并长期严格执行。

针对个别党组成员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已对该同志进行了约谈,其本人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院党组带头反思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三是向全院印发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章》《宪法》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纳入必学范围。三是制定《干警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对干警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进行规范,已组织正职以上干警填写《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日常变动情况报告表》。

(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解决执行难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执行联动。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使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机制化二是调整执行布局。2019年,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了执行办案模式,组建“一局三组一队”,优化执行队伍结构。2019年,我院受理执行案件3397件,结案3017件,结案率88.81%,实际到位标的额5.14亿余元,同比上升38.42%。三是积极开展执行活动在疫情期间不能密切与当事人接触的情况下,利用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房产、土管、工商、银行、车管等职能部门协助,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结案。四是全面清理执行积案。今年,全面梳理(6个月以上)超长期未结案件制表打印,分发各执行小组,敦促执行承办人员加大执行力度

针对领导挂名办案及法官占用员额不办案问题。2017年来,我院逐步修订完善员额法官管理办法,将员额法官办案情况与绩效考评相挂钩2018年和2019年,已有3名法官因身体原因难以完成办案任务而退出员额。为进一步规范法官考评,已重新修订《阳新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着力解决员额法官反映强烈的办案比例设置不甚科学的问题

(三)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决策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组把方向、谋大局、勇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突出学习。制定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用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二是自我查摆。党组成员自我检视问题,制定个人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摒弃“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三是互帮互助。3月24日复工以来,班子成员间多次进行谈心谈话,就巡察整改中指出的问题进行交流,互相帮助,互相提升

针对党组成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我院正在加大后备干部的培养力度,逐步优化队伍结构。一是大力提拔培养青年干部,2019年8月内设机构改革后,提拔了一批年轻有为的80后、90后干警担任庭室正副职,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二是正在搭建一个成长平台,制定了《阳新县人民法院2019-2023年干警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

针对院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重要议题问题。制定了《中共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决策事项范围

针对党组民主与科学决策不到位,决策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强化纪律规矩,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二是规范议事规则,制定《中共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原则和具体内容,细化集体决策事项范围,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三是破除本位思想,加强班子成员间的交流,了解全院工作,把分管工作的开展放在全院大局中去筹划。

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已挑选一名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的同志专门记录党组会议内容。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做到专本专用,专人保管。三是明确记录要求,逐步完善签字确认程序。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一)党组对思想建设重视不够,政治学习抓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一是建立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等方面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了详细的要求,让学习更有制度保障。二是制定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让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目的。三是结合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针对党章党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知识,组织党员闭卷测试,以考促学。四是严格执行《关于压实党建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通知》和《基层党支部党建考核办法》,将原有“一季度一汇报一检查一评价制度”扩充为“党支部一月一汇报、机关党委一季度一检查、党组半年一考核、对党员不定时抽查”,层层压实责任。

针对2019年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活动中,3名干警心得体会高度雷同问题,已经责令该3人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与此同时,我院还开展了摸排清查,发现另有2人心得体会高度雷同,已责令2人完成重写。

针对党组忽视对干部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问题,一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同部署、同安排,坚持党建引领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党建工作提升干警的政治意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制定了《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基本原则和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规定。将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三是加强阵地管理,坚持正面宣传,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四是做好网络信息管理,在加强法院微信群和QQ群的监管的同时全面摸排全院干警以职务身份实名认证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情况,确保网络信息等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可控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关于党组对个别干警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处置不力的问题,该名干警2018年2月4日在工作群内发泄对组织的不满情绪,鉴于其认错及时、接受批评态度诚恳,院党组2018年2月6日对其作出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调离工作岗位,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得不实,基础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二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党费收缴,并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三是及时在全院公开党费收缴情况,将每半年清算一次,并向全院通报公示,接受监督。

针对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问题。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制定下发《基层党建工作基本业务》手册,从党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四个方面对党建工作进行详细的说明,让党支部委员知道该做什么,如何做。制定《2020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详细分解,厘清支部党建工作思路。二是强化党建工作督导。坚持“党支部一月一汇报,机关党委一季度一检查、党组半年一评价,对党员不定时抽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给支部和个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与各党支部联系点制度》,规定每个党组成员负责一个党支部的党建指导工作,按时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参加组织生活会不少于1次,并根据《基层党支部党建考核办法》对所在党支部党员进行监督打分。三是规范党建资料管理。将历年《支部活动记录本》及《党员手册》进行归档封存,发放了新《党员手册》,出台党员纪实手册制度,机关党委将对党员手册进行不定时抽查,对未填写、填写不规范的责令限时整改。今年,在规范党建资料管理的同时,已经对遗失资料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约谈了不能提供党员手册的12人所在党支部的原支部书记。

(三)作风建设抓得不实,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通畅问题。一是关于“立案庭干警拔掉电话线”的问题,我院党组2019年6月在发现该问题后,及时对立案庭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整改,在立案服务窗口增设电话分机,以便多名工作人员同时接受不同当事人的咨询,同时,建立了抽查监督机制,院领导和市中院立案庭采取不定时拨打我院立案窗口电话的形式,对立案庭电话畅通情况进行抽查监督。二是第三方有偿复印未明码标价、无收费票据问题。2020年1月,经反复磋商决定,暂由第三方(武汉芝慧印公司)提供自助复印机、复印纸,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暂定0.3元/张)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并提供电子发票,法院无偿提供用电及场地(档案室窗口处)。同时复印机旁张贴使用提示收费价格、发票开具时间等具体事项

针对工作纪律涣散问题。一是严肃查处问责,对查实后确有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干警进行了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劝辞等处理,并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干警实行党组成员包保;二是转变考勤方式,2020年1月开始,我院启用企业微信定位打卡三是完善考勤制度2017年重新制定了《阳新县人民法院请休假补充规定》,2019年修改完善了《考勤打卡补充规定》,并从4月13日起,对打卡情况一周一通报。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问题。3位未按规定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党组成员已重新撰写,并进行了集中约谈。对信访接待不规范问题,一是党组已于4月22日对负责信访接待的干警进行集中约谈,强调了信访接待注意事项;二是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向我院口头指出信访接待方面存在的问题后,我院立即进行整改,于2019年10月14日讨论通过《阳新县人民法院院长接待工作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完善了周三院长接待接访和日常预约接访制度,对院长接待的安排、方式、要求、工作流程及接访登记等各方面均进行了细化规定及规范同时,我院将《院长接待工作实施细则》《院长接待值班表》在南门进口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2019年10月14日以来,我院接访群众171人次,其中院领导接访48人次,共化解矛盾纠纷145件。三是院党组书记、院长对该项工作亲自督导,不定时的对接访人着装规范、工作态度、记录台账等进行检查,确保院长接待不形同虚设、不流于形式,真正解决问题。四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各类信访件的接受登记、交办、催办督办、办理汇报及责任等均作了详细规定。对基层调研力度不够问题,各党组成员均已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基层法庭的调研力度。今年以来,党组成员先后到法庭调研9次。

(四)制度建设滞后,“废、改、立”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是我院“制度落实年”,先后修改完善了《院务会议事制度》《党组会议事制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考勤打卡补充规定》等规章制度。2020年,我院将主题确定为“深化制度落实年”,继续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汇编,更新旧规,收录新规,对保留规定中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合的进行及时修改更新,目前已修订并印发《司法责任制工作规范》,拟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务会议事规则》中共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阳新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班子成员与各党支部联系点制度》《阳新县人民法院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干警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并对相关滞后且不再沿用的制度予以废除。其他相关制度建立将于12月底完成。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加油卡专项清理走过场,未细化公务加油卡管理办法问题2018年8月起,针对规范公务用车及公务油卡管理,一是精简油卡数量,现有公务加油卡9张,其中6个人民法庭1车1卡,机关警车共1张,应急保障1张,机动卡1张。二是强化油卡限制警车卡及机动卡均设置了“法院警车”和密码限制,非我院警车无法加油,加油小票签字留存,杜绝公卡私用问题。三是加强用油监督2018年起,严格登记加油金额、加油量、公里数等信息,每月进行汇总梳理并计算平均油耗是否异常,不定期抽查加油监控;四是规范公车管理制定阳新县人民法院安全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并上会通过,对司机安全用车、规范用车进行了明确规定及监督。

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开展了财务报销知识培训。对于财务报销存在的超标准等重点问题,针对性的组织各部门内勤人员专题培训,及时学习掌握相关财务报销应知应会知识,针对贴票不规范典型问题已制定具体贴票顺序和操作流程。二是加强了财务报销信息公开。财务部门针对报销存在的普遍问题,进一步公开相关信息,指出典型问题,加强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规范了财务报销规定。报销材料不全的一律退回补充,审批手续不规范的一律退回整改,超标准的一律标准内报销。四是开展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清查。已清理出5笔可能超标准报销车票、住宿费费用共计1207.5元。下一步,将通过支部学习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拟于6月组织各庭室内勤人员再次专题学习财务报销相关知识,增强全院干警的财经纪律意识;对清理出的可能超标准报销车票、住宿费费用,对照历年省市县差旅费管理规定进行甄别核查。

针对违规公款送礼问题。已经对2016年2019年的各类账目进行了清查,暂未发现违规公款送礼问题。下一步,将对2013年2015年账目进行清查,根据清查情况,做到应退尽退,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一)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执纪问责过轻,缺乏震慑警示作用问题。请县纪委监委负责审理的同志到我院对2013年以来的违纪违规案例进行了复审,同时提出了相关意见。我院党组已对1名处罚较轻的干警撤销原处分,重新予以处理,对上级组织移交的线索进行核实并给予1名干警党纪处分。

针对压力传导乏力,日常监管缺位问题。一是专题教育示警明纪。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传导压力,加强监管,先后开展了“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及“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法律法规,《关于2019年度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等。二是问题干警个别包保。党组包保问题干警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警示教育及谈话引导,突出重点监管、日常监督。

针对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已将2017年至今的违纪处理通报和处罚文件整理成学习资料,并下发各个支部进行重新学习。

(二)执纪监督落实不力,主动监督较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督察力量,为督察室加派一人,并配备了11名兼职督察员,加强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审判作风、执法活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建立审判监督机制,已经制定并印发《司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审务督察办法》,逐步健全完善权责统一、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财政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差旅费、办公费严格按规定实报实销。关于2013至2014年各庭室差旅费实行包干制,我院于2014年已发现其不规范之处并加以整改,采取实报实销,目前已无各庭室差旅费包干制等现象。关于存在用载重货车通行费冲抵办案费用现象,经初步核查,系办案人员在外地扣押回阳新产生,也正是由于2013至2014年各庭室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各庭室对本庭室负责,相关费用审查不严,以致此类现象发生,我院已从2014年开始对此类问题通过实报实销、严格审查、专题教育、制度建设等方式进行整改,目前此类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二是委托专业会计人员建立工会账套,截止5月6日,已完成2015-2019年度工会电子账套建立。

针对关键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明确执行款退付所需材料。我院已规范案件执行款退付,执行款退付时要提供裁判依据、身份证明、收条、相应款项证明等材料。二是统一执行款退付程序。2019年10月,院务会讨论通过以下退费流程,退款时填写的《执行款发放审批表》,承办人、部门负责人、执行局长或分管院长签批审核,避免多退错退等问题。三是逐步健全执行款管理制度。预先梳理关键位置,对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监控,对执行款进行监管,避免出现廉政风险。四是全面推行“一案一账户”,规范执行款管理。

(二)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上划省财政之前,我院经费报销方式较为粗放,相关制度建设、财务要求不够严格。上划之后,我院秉持精细化管理理念,进一步规范账务管理、财务要素等,加强对报销、采购等方面的管理。针对领导干部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以前我县尚未统一明确范围标准2015年全县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清查,我院积极响应,严格按政策开展了津补贴清退工作针对报销不合格票据、要素不全票据、报销无合同、无询价或招标情况材料的工程维修费等问题,目前已清理2017年3月至6月、2018年1月至10月会计凭证,下一步将继续加快核查工作,明确财务报销程序,对招投标、政府采购、固定资产进一步规范管理。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一)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以来,我院先后开展了“作风建设年”“制度落实年”等活动,以严管队伍为目标,对干警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处理,但院党组本着对干警的关心和爱护,认为处罚不是目的,最终还是为了起到教育作用,因此在处理处分干警时尺度略显偏轻。县纪委监委负责审理的同志已对我院2013年以来的违纪违规案例进行了复审,同时提出了相关处理处分意见。我院党组已对处罚较轻的干警撤销原处分,重新予以处理。

(二)干部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抽调专人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整理、补缺等工作严格审查干部档案,重点审核“三两历一身份”信息,对信息填写不规范、信息登记有误的情况综合研判,并进行更正按最新政策补齐相关材料并归档,及时把关材料装入干部人事档案。

(三)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清查整改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1月前,已通过会审、不动产中心核实信息、公示反馈等形式纠缺补漏。我院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清查整改工作中有整改任务的共42户,截至目前,有30户全部完成整改任务;7户签订了《扣款承诺书》;3户未签承诺书的由县法院党组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已主动整改部分房款或从个人的各项考核奖金中扣款,其中1户仅剩三千余元未缴齐;2户因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予以免交房款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四)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院干警填写填写自查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已组织未填写自查表的干警填写,并组织2019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及近期进院的聘用干警填写自查表并按规定上交出入境证件(照)。二是对全院干部职工登记备案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未登记备案的新进干部职工及时报县出入境管理大队登记备案。对部分干警证件(照)过期或遗失的,经本人申请,集中报县出入境管理大队予以注销三是制定了《阳新县人民法院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制作《干警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登记薄》,对之前未归纳整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建立台账。

六、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案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尚未退付的执行案款,除因执行异议等法律阻却事由或存有争议事项外,将应退尽退。我院采取“三分法”规范执行案款管理。(1)2020年1月1日起,新立的案件实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案款收支与案件对应;(2)2019年底以前能对应来源的案款,进行案款专项管理;(3)2019年底以前不能对应来源的案款统一打包,进行专项不明款项管理。截止6月11日,针对巡察指出的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已收未退执行款项654.02万元开展清退,已督促执行局退付已收未退执行款项269.67万元,余款384.35万元正在逐步退付中。另按照应退尽退原则,我院持续清理出2019年7月至12月已收未退执行款项495.36万元,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执行部门和财务部门加紧退付。

(二)干警违纪违规现象加重了执行难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庭室会议、支部会议、每周党员生活会利用正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全体执行干警廉洁自律,注意办案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教育,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防范和杜绝执行干警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二是针对性进行谈话引导。为防范和杜绝干警出现廉洁问题,截5月19日,执行局长相继找多名执行干警进行了个别谈话,筑牢遵规守纪防线。

(三)解决执行难问题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推送执行信息。2019年11月,在全市法院率先启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节点短信推送工作,主动向当事人主动推送执行主要节点信息,保障当事人对执行案件及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依法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今年,我院利用疫情期间执行力量较集中的优势,先后3次开展执行腾退工作。三是全面规范执行行为。2019年,我院“规范执行年”活动为契机,制作了《执行规范》,通过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完善长效机制,逐步提升执行质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7354304;地址:阳新县阳新大道7号阳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774150121@qq.com。

 

中共阳新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