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判决执行“耍赖皮”?“拒执罪”了解一下

来源: 审管办 时间:2019-12-14 09:34:54

许多被执行人认为自己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最多就只能将其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是如果法院查实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存在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可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刑罚。

案例回顾:

2014年9月11日,冯某儿子冯某因工身亡,责任方赔偿冯某、冯某妻子董某和冯某遗腹子95万元,其中董某及其遗腹子应得45万余元,但冯某甲拿到赔偿款后仅支付董某10万元。冯某乙儿子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要做手术,董某多次找冯某索要赔偿款遭到拒绝。2014年11月4日,董某一纸诉状将冯某甲告上了阳新法院。2014年11月7日,冯某因担心日后法院冻结其财产影响投资,便将其40万元定期转入其女婿账户,被法院发现后,又将40万元取出用于投资鱼塘、借给他人以及生活支出。2015年初,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冯某甲始终拒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

阳新法院审理认为冯某甲在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隐藏、转移财产,而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院依法以拒不履行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官提醒:

抗拒执行、躲避执行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挑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什么是“拒执罪”?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被执行人存在哪些情形会构成“拒执罪”?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胁迫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