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院到阳新法院督导执行工作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3-08-28 11:02:55

  为促进长期未结案件化解,2023年8月22日,黄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太禄一行到阳新法院督导执行工作。阳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纯清及相关执行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王建明首先汇报了阳新法院执行各项质效指标数据情况以及近期取得的成效。

  胡太禄听取执行工作情况和长期未结案件未结原因及下一步安排汇报后,对执行分配注意事项、网络评估拍卖、执行信访个案化解等方面进行指导。

  他强调,当前阳新法院执行工作处于整改验收的关键时期,全体执行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绷思想之弦,认清当前形势,勇于担当作为。

一是要有信心。目前阳新法院执行工作已取得明显进步,总体指标向好发展,院党组以及全体执行干警要保持整改前期的态势,鼓足干劲,向摆脱后进、勇争前列的目标前进。

二是要讲方法。切实学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质效落后法院实行重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内容,认真分析研判10项重点管理指标、18项质效指标,找到短板,针对性优化,推进各项质效指标全面提升。

三是要扛责任。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执行局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并督促各执行团队负责人履行好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执行工作有条不紊。

四是要求效率。执行干警在日常办案中,要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每个执行案件的办理时长。

五是要重管理。院长、局长要严格把握终本案件审批,从严监管;安排专人负责恢复执行申请的审查;督促承办人加快案卷归档进度;要对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应发尽发,坚决杜绝案款“体外循环”;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建立被执行人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

六是要化信访。要主动联系信访当事人,讲明案件办理情况及进度,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案件化解在阳新;对于上级法院挂网督办的信访案件要按时回复,及时形成报告上报核销。

七是要推宣传。要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形成执行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