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身份进行婚姻登记?一“建”撤销!

来源: 行政审判团队 时间:2024-02-02 10:57:04

姐姐欲结婚,发现自己已婚,丈夫登记的竟是妹夫,妹夫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却又无法办理,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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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0日,陈某与秦某结婚,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秦某以其姐姐的身份信息在阳新民政局与陈某办理了结婚证。陈某了解情况后,多次到阳新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无果,遂起诉至法院。

阳新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受理案件后,经调查核实,陈某的情况属实,同时,陈某与阳新民政局并无尖锐矛盾,遂通过多次居中协调,形成了一“建”撤销婚姻登记的一致意见后,陈某向该院申请撤诉。

2月1日,行政审判团队法官刘华、法官助理成春丽、书记员贾仁杰一行前往阳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走访,开展了座谈会,并向该局送达2024年首份司法建议,建议该局及时核实陈某与秦某姐姐的婚姻登记,尽快予以纠正。

会议中,双方就近年来涉虚假婚姻登记案件逐渐增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收发司法建议等具体工作展开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在涉虚假婚姻登记案件化解、司法建议发送与跟踪回访等方面相互配合协作,畅通沟通渠道,完善工作流程,提升纠纷化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