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2024丨路虽遥却不阻执行,人虽远但必要找寻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4-02-02 10:55:36

阳新县幅员辽阔,下属乡镇众多,针对乡镇离城关路途较远,被执行人分布较广这一问题,1月25日,阳新县人民法院特组织执行专项行动,专赴阳新县龙港镇、洋港镇、三溪镇等,拘传被执行人,促进案件执结。

拒不执行还想逃,执行干警不同意!

2018年,陈某因工程周转向柯某借款3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担保人。后柯某催讨无果,遂起诉至法院阳新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偿还原告柯某的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186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1年内还清,陈某仍未,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反映情况,并告知陈某一直居住在阳新县洋港镇,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执行干警远赴洋港将陈某带回。

到达法院后,陈某依旧表示自己没钱履行,并在执行干警带他去医院体检准备送拘的路上,以给家人打电话为借口,趁执行干警不注意,跑到医院门口的草坪里躲了起来。但不到五分钟便被执行干警重新抓获。

在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感化下,陈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向家人筹款,当场返还柯某5000元,两人就剩余执行款问题达成和解。

 

跋山涉水赴村,强制措施促履行

2015年下半年,明某因承揽工程需要向黄某购买钢材约17000元,偿还部分后于2016年2月6日出具8779元欠条一份,黄某多次催讨无果引而成讼。阳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明某应偿还黄某钢材款8779元。

2017年7月黄某阳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方查控,并未发现明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迫终本结案

执行行动当天,根据黄某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承办前往阳新县三溪镇某村找到执行人明某,其拘传至法院。承办人多次劝说明某履行执行款,但明某始终拒不配合,承办人遂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医院进行体检过程中,明某慑于执行强制措施,一改拒不配合的态度,主动筹钱将剩余执行款履行完毕,案件成功执结。

据了解,此次执行行动,阳新法院共拘传6人,执行完毕案件1件,达成和解协议3件,执行到位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