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向广州地铁口遭受家暴女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 兴国法庭 时间:2023-04-17 09:30:46

近日,阳新县人民法院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尹某某对申请人陈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的申请人陈某某便是今年2月份,在广州市某地铁口不幸遭受丈夫家暴的女子。

2023年2月23日,发生在广州市某地铁站口的一起“男子挥拳殴打抱娃女子”事件冲上了网络热搜。视频中,男子控制住抱娃女子的一只手,挥拳打在其额头上,女子险些摔倒。这种施暴行为受到了广大网友“口诛笔伐”,让家暴问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讨论。

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3月2日,陈某某(户籍阳新县兴国镇)到阳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该院承办法官迅速启动快审机制,主动向其了解具体情况。据悉,双方婚后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男方经常言语侮辱女方,还有过家暴行为,并以自残、自杀方式逼迫女方不准提出离婚。虽然争吵不断,但考虑到男方多次认错,为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女方此前一直没有提出离婚,并和男方一直在广州打拼。2023年2月23日,双方又因琐事在停靠于案发地铁站附近的私家车上发生争吵,女方中途抱着小女儿下车,随后便出现了视频中的一幕。鉴于自身曾遭受家暴,且面临家暴的现实威胁,陈某某向阳新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于3月28日提交了相关证据。

阳新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尹某某对申请人陈某某的人身安全已造成了威胁,符合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24小时内,阳新法院就该案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向被申请人送达了裁定书,并对其释明如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一直以来,阳新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持续开展反家暴工作,通过“法院+妇联+社区+学校”模式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法治讲座,发布反家暴普法短视频及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丰富普法载体、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反家暴意识,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9份。

下一步,阳新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部门联动,不断推动反家暴工作深入开展,积家庭“小安”为社会“大安”。

据了解,4月6日,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