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家胜调研阳新法院交通事故速裁庭

编辑: 刘细刚作者: 王红玲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时间:2013-08-21 16:21:20

   

8月16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家胜、副书记王新华来到阳新县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调研阳新交通事故调处工作,召开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现场会。阳新县县委书记童金波、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新华、副书记蔡小峰、市中院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各县市区法院主要领导、阳新法院代院长胡太禄陪同调研并参加现场会。

张家胜指出:阳新道路交通事故调处工作理念更新快、创新意识强、调处机制活、工作效果好。他强调,与会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阳新经验,并总结推广。

该日,阳新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在现场审理原告袁旋诉被告吴风宝、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阳新法院主持调解,三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经额为110,000元的调解协议。据悉,这只是该院构建交通事故调处大格局工作中的普通一幕。

2012年4月,阳新法院联合阳新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立交通事故速裁庭,巡回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开通了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审理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的“三位一体”道路交通事故调处机制。一年多来,阳新法院共巡回审理了“梅花奶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13场次。阳新法院交通事故“特色法庭”——兴国人民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43件,调解结案75件,调解率较往年同期上升了9%。速裁调解、司法确认事故纠纷3253件,较往年同期上升14.8%。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同比下降51.2%,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保险理赔集中办公,“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服务,一条龙调解”,法、情、理结合,大大简化了调处流程,降低了当事人的成本,提高了事故调处成功率,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