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跨越了20多年的借款纠纷

来源: 综合审判庭 时间:2025-01-10 09:17:51

一笔始于1997年的陈年旧账,让邓先生和李先生走上了20多年的借贷纠纷之路。直至近日,这起陈年旧案才在阳新法院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详情


1997年、1998年,被告李先生因生意需要,从原告邓先生处借走共30000元,并写下了欠条。然而,因做生意失败和家庭产生变故等,李先生离开阳新外出打工,致使双方长期失联。


2008年前后,李先生曾回阳新帮助其弟弟一起经营餐馆。期间,邓先生前往他们经营的餐馆与李先生见面并追讨借款。李先生承诺会努力帮助弟弟经营餐馆,积极筹款尽早归还所借欠款。而后,李先生又突然离开了阳新,失去了联系。


随后,邓先生曾多次请李先生亲属向李先生转告还款之事,但一直未果。2024年,邓先生起诉至阳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先生归还所借的本金及利息。


考虑到案涉借款产生时间已经超过了20年,若直接判决结案,极有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驳回邓先生的诉讼请求。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详情及双方当事人生活状况后,本着尊重客观事实,如我在诉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调解。


起初,邓先生对于调解持抵触态度,承办法官向其告知李先生因患病常年住院、生活困难,且表达了强烈的分期还款的意愿。邓先生再三犹豫,最终同意调解。


近日,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李先生分期向邓先生偿还32000元欠款。至此,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