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不“终止”,十三年前民间借贷纠纷执结了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4-11-22 11:37:00
2024年11月14日,在江西省瑞昌某医院内,被执行人柯某将7000余元执行款交到执行干警程坚坚的手中,为一起十三年前的民间借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1年2月,被执行人柯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并约定分两次偿还。但是在第一次还款到期后,柯某并未依约偿还,李某遂起诉至阳新法院,要求柯某偿还3万元欠款。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柯某分期偿还李某3万元。
2024年3月,李某向阳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柯某偿还剩余欠款79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柯某远在江西,其名下账户在经过多次查询后,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在程序上终本了,但是在执行干警的心里面并没有终止执行。2024年11月,执行干警查明柯某在江西省瑞昌市某医院工作,立刻拟定方案,前往江西拘传被执行人。11月14日晚,执行干警到达上述医院找到柯某,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明理下,柯某立即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湖北高院及黄石中院关于“终本清仓”工作的安排部署,阳新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性化解。下一步工作中,阳新法院将坚持维护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全力兑现为 “真金白银”, 回应人民群众的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