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借款近两年 阳新法院1小时执结

编辑: 研究室作者: 阳法宣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时间:2014-03-25 14:02:59

近日,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执行员1小时快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案,借款人主动将5.5万元交到执行法官手中,一起赖账近两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11年7月8日,被执行人欧阳某在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新支行(以下简称阳新农行)处贷款40000院,期限一年。到期后,阳新农行多次催讨,欧阳某就拒不清偿。2013年7月4日,阳新农行向阳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欧阳某及其担保人董某清偿借款。2013年9月9日,阳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欧阳某偿还阳新农行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董某负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欧阳某仍不主动履行生效文书规定的义务。

今年2月21日上午9时许,阳新农行得到线索,被执行人欧阳某有一笔预付款10万元因交易失败被退回其个人账户。阳新农行立刻拿着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向立案法官解释了相关情况。为帮助当事人尽快解决问题,立案法官受理申请后马上移交执行庭并确定执行人员,执行人员拿到案子后通知欧阳某,要求其清偿欠款,同时制作裁定赶往银行,及时将退款冻结5.5万元。欧阳某得知情况后主动来到法院协商解决案件。执行人员坚持“以说服教育为先,强制执行为辅”的办案原则,给被执行人欧阳某反复讲理,释明法律,明确告知其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阐明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欧阳某同意去银行提取现金来交给申请执行人。

经过近一小时的立案、受理、移交、执行,一起长达近两年的赖款案得以执结。被执行人欧阳某感慨到,“现在法院执行这么高效啊,我真不该心存侥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