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执行法官固定接待日的通知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6-03-30 09:49:33
为进一步做实执行公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畅通当事人诉求反应渠道,及时听取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理诉求,同时营造规范有序的执行工作环境,提升执行工作效率,阳新县人民法院决定自2026年4月7日起,在本院南门设置专门接待场所,执行法官(执行员)在每周工作日轮班接待执行案件当事人,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接待日程表 来访人员注意事项 ● 来访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本院南门进行安检。如委托代理人前来,请受委托人带好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多人集体来访的,应当推选出不超过3人的代表进行陈述; ● 来访人员应自觉接受安检,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损毁公共财物; ● 来访人员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无理纠缠,避免影响其他来访者接访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 ● 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 如表中所列为法定节假日,则该日不接待,请于该执行法官下一个接待日来访; ● 因执行工作的临时性、机动性特征,如遇接访人员因会务等其他重要工作临时取消接访的,可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另行预约。 执行法官联系方式 投诉方式 如遇执行法官(执行员)在接待过程中存在冷硬横推等漠视群众利益的情形,以及反映执行法官(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执行行为的,当事人可拨打投诉电话:0714-7354162、0714-7354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