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预拘留通知书》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来源: 综合办公室(研究室) 时间:2023-08-28 11:02:04

“我并不是不想还钱,但我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怕被拘留,孩子没人照顾,只好躲避执行。”

8月21日,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许某,在收到阳新法院执行干警准备对其送达《预拘留通知书》的短信后,立即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来到了该院执行局。

据悉,2021年5月20日,许某丈夫汪某无证驾驶许某名下汽车将申请执行人贝某撞伤,将贝某送至医院后自首。经认定,汪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贝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后,汪某被判处刑罚,贝某遂起诉许某赔偿各项损失。

阳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许某赔偿贝某140016元,扣减先行赔付的6万余元,还应当赔付7万余元。

今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阳新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许某取得联系,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许某亦表示配合执行工作。然而,在执行干警准备组织双方调解时,许某却躲避执行,失去了联系。

考虑到许某丈夫无经济来源,仅靠其一人抚养两名孩子,生活较为困难,执行干警在与贝某沟通后,未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为能够促成该案和解,执行干警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上门查人找物,尽管进展甚微,但始终未放弃执行。

近日,执行干警再次尝试与许某取得联系,使用短信对许某送达《预拘留通知书》后,许某竟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并约定8月21日在办公室商讨执行事宜。

当天上午,双方当事人准时到达执行干警办公室,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迅速达成和解,形成分期还款协议,为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