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蹦子”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赔偿近二十万元!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6-04-10 08:55:40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俗称“三蹦子”,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仍然作为日常交通工具存在,但是一些车主往往忽略了为该种车辆投保交强险。殊不知,为节省这一年一百余元的交强险费用,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巨额赔偿的无底洞。近日,阳新法院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为广大车主敲响警钟。


基本案情


2024年8月,原告何某驾驶某普通二轮摩托车与被告王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何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次要责任。何某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何某遂起诉至阳新法院,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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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交警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的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但王某为了“省钱”,并未依法投保交强险。阳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明显不当,予以确认。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由王某对何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因王某所驾驶的车辆为机动车但未投保交强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作为投保义务人,何某有权要求王某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最终,阳新法院判决,王某应向何某支付赔偿款194197.99元。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官提醒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其设立目的是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基本的赔偿,同时分散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的风险。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系正规机动车类型,车主作为投保义务人,应当投保交强险。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被广泛使用,但该类型车辆往往被车主忽视也应当依法投保交强险。本案中,王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之一因未投保交强险,需自行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全部赔偿,最终赔付近20万元,教训深刻。广大车主切勿因小失大,无论驾驶何种机动车,务必依法投保交强险,并定期续保。这既是对自身财产安全的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