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阳新法院开庭审理“扫黑除恶”以来首例涉恶案

军垦农场一家族恶势力团伙核心分子受审
来源: 刑庭 时间:2018-09-21 17:19:14

9月21日,阳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军垦农场一家族恶势力团伙核心分子吴远腾涉嫌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罪一案。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首起进入审理阶段的涉恶案件。当天,县政法委、公、检、法的相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区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县“扫黑除恶”指挥部成员单位、军垦农场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公民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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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来,寻衅滋事13起

不仅欺压百姓还破坏村委会换届选举

2000年至2009年,被告人吴远腾及其家族成员经常纠集一起,在阳新县军垦农场一带多次无故或为家族利益殴打他人,在当地形成了一个家族式恶势力团伙。多年以来,该恶势力团伙以吴远腾为核心分子,长期在军垦农场一带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寻衅滋事,为非作恶,甚至干预地方政权。2011年9月18日,吴远腾所在村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吴远腾等人因其家族成员吴某第即将落选,遂将选举箱破坏,致使该次选举未能成功。多年来,该团伙寻衅滋事13起,其中李某(吴远腾女婿)、吴某甲(吴远腾儿子)、吴某乙(吴远腾次子)于2016年均已被判刑。

为一己之利强迫他人交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2013年11月,花某入股军垦农场的一采石场,花某与该采石场的另外两名股东明某、李某约定,花某负责采石场的生产、运输等事宜,明某、李某负责当地居民关系。2014年2月,花某与易某等人签订运输合同,约定运输价格为20元/吨。同年4月,吴远腾等人得知后采取威胁的方式迫使采石场与其及其家族成员成立的车队签订运输合同,运输价格为21.5元/吨,同时,吴远腾等人所组成的车队为垄断运输,多次阻止其他车辆运输。

2013年底,另一采石场股东吴某朝等人将采石场承包给江苏人钱某、杨某经营,约定双方都可以组织人员运输,运输价格为20元/吨。事后,吴远腾等见不是他的车队运输,又威胁采石场股东与其签订运输合同,并强行要求运输价格为22元/吨。同时,吴远腾等人为垄断运输,要求其他车队接受其车队的管理,吴远腾以22元/吨价格与采石场结算,却以18.7元/吨、17.5元/吨等不同的低价给付其他车队的运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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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吴远腾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交易,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和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吴远腾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发表了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