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一夜,千里追逃,极速执行护营商环境优化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3-08-28 11:02:26

“你好,是阳新县人民法院吗?你院网上追逃的李某已被抓获,请你们尽快按程序将人带回。”

案情回顾

  据悉,原告阳新某公司与被告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阳新法院依法判决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阳新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多次联系李某告知其应如实申报财产、积极履行义务,通过查控查扣了李某名下14万元存款发放给申请人,并发现李某夫妻在厦门共有房屋一套。此外,执行干警通过工商查询登记信息,察觉并证实李某分别将其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无偿或以其他价格转让给他人。

  这些行为表明李某主观上具有以逃避、转移方式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故意,客观上导致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期无法执行,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影响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鉴于此,阳新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自诉,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千里执行

  阳新某公司提起自诉后,阳新法院与本地公安联系,以悬赏的方式对李某发布通缉令,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接到外地派出所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准备相关手续,第二天一早就奔赴厦门,来回开车1700公里。

  当日到达厦门后,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沟通好相关事宜,为后续工作做足准备。第二日一早,执行干警到看守所顺利将人带回。

  期间,执行干警得知李某随身物品在派出所,还提前到达当地派出所将李某的物品拿好后再返回。

  晚上22时,奔波了两天的执行干警终于回到法院。由于时间太晚无法体检送拘,只能由执行干警自行看守一晚,待天亮体检后送至看守所。

  目前,被执行人李某家属已代其向法院转账121万元履行部分义务,相关刑事案件正在审理中。

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阳新法院将致力于维护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