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义务还威胁执行干警,一被执行人被罚款5000元

来源: 执行二庭 时间:2018-07-27 15:37:19

拒不配合履行法定义务还威胁法院执行干警,7月25日,被执行人石某被阳新法院罚款5000元。

石某与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石某返还刘某租金及违约赔偿金共5万余元。7月12日,阳新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石某,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但石某态度恶劣,表示不会还钱,并声称本人在外地,就算不还钱法院也拿他没办法。

因与石某沟通无果,执行干警遂依照法律程序将执行通知书送往其家中。7月19日下午6点半左右,执行干警前往石某家中时,其大门紧闭,敲门多次无人应答,于是执行干警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将执行通知书贴在了石某家门口。

但该干警走后半小时许,就接到了石某的来电,质问为何将执行通知书贴在其家门口,执行干警向石某阐明了将执行通知书贴在其家门口是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留置送达,石某非但不听解释,还威胁执行干警,扬言要剁他的手。

25日,法院了解到石某人在阳新的线索后,迅速出动在火车站将其逮住带至法院。石某一开始态度依然恶劣,在法院拟对其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后,其态度幡然转变,当天即将5万余元的执行款全部给付到位,并写下检讨书,表示认识到恐吓威胁执行工作人员是错误的。因石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威胁、恐吓执行工作人员,严重妨碍了执行工作,当天,法院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