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为民解烦忧为企办实事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22-05-19 08:45:59

  “我们公司因为这件事,已经前前后后为她支付了7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不是不履行义务,是实在没有钱了,只有卡里剩下的10万多块钱,本想留着月底给员工发工资用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满脸辛酸的倒着苦水,令该案执行干警汪宣浩十分动容。

  5月18日,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火速执结一起先予执行案件,为申请人执行到位10万余元救命款,保障了申请人的合理合法权益,解决了被执行企业的燃眉之急,取得了较好执行效果。

  据悉,申请人梅某在为阳新县某茶叶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事故,不幸成为了一名植物人,至今仍在住院治疗。2022年3月18日,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在阳新法院立案受理。因梅某伤情严重,每天都需要花费高昂的医疗费,面对日益增加的应缴治疗费用,茶叶公司陆续赔给的补偿款已是杯水车薪,长期以往,梅某家属已无力继续支付。截至目前,已拖欠医院医疗费用高达6万余元,无奈之下梅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向阳新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经审查得知,申请人梅某提交的病例等相关资料可以证明其病情严重,急需巨额医疗费用情况属实,据此,阳新法院作出了阳新某茶叶公司向梅某先行支付医疗费20万元的先予执行裁定。汪宣浩第一时间向阳新某茶叶公司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并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其配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对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先予执行裁定书,该公司负责人一筹莫展,满面愁容。

  近年来,受疫情大环境影响,该公司盈利情况并不乐观,处于困难时期,在这起意外事故发生后,已经先后为梅某垫付了70万余元的医疗费用,无力一次性支付20万元医疗费。为最大限度的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顺利帮申请人拿到“救命钱”,在该案执行过程中,阳新法院采取柔性执行措施,弥合双方当事人分歧,经汪宣浩耐心细致,多次、多方的沟通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阳新法院解除了对阳新某茶叶公司账户的冻结,并将该公司账户中的10万余元扣划后发放给申请人梅某,由梅某家属自行向医院补交尚欠的医疗费,其余费用待案件判决生效后再由阳新某茶叶公司支付。至此,该起先予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优化营商敢于担当,为民办事不遗余力。阳新法院将持续推动“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建设,坚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涉企案件的执行机制,竭力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