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化身“和事佬”,彩礼纠纷当庭化解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5-05-19 09:05:57
“真没想到,不用开庭就能把钱要回来,太感谢法官了!” 在阳新县人民法院三溪口法庭的调解室里,原告张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近日,三溪口法庭通过柔性司法,成功化解一起因彩礼引发的婚姻财产纠纷,让原本剑拔弩张的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原告张某与被告邹某经人介绍后相恋。2024年6月,双方订立婚约,原告向被告给付彩礼现金10万元,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0月,原、被告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而分手。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彩礼,原、被告双方及其家人为此多次爆发冲突。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10万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柯文宗深知,婚约财产纠纷并非简单的财产纠纷,还涉及传统婚嫁习俗,夹杂着双方家庭的情感纠葛,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调解难度大。法官在审理时不仅需要准备把握法律规定,还要兼顾社会公序良俗,平衡各方利益。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和避免后续执行难题,承办法官柯文宗决定多做工作,争取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调解室,承办法官耐心的倾听原、被告诉求,细致分析争议焦点,反复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返还的具体规定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讲解了大量的婚约财产案件审理、执行的案例。
经过承办法官几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对情绪逐渐缓和,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扣除被告母亲回礼的1万元,被告同意向原告返还彩礼8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当场向其亲朋好友筹集了8万元,履行了给付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化解,是阳新法院三溪口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不仅保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更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