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了大部分执行款,申请执行人却仍对执行干警表示感激

来源: 执行一组、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2020-08-20 16:04:39

近日,阳新法院执结了一起历时近7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放弃了大部分执行款,却仍对执行干警表示感激,这是怎么回事?

2013年2月,柯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吴某发生碰撞,双方均受伤且被送往了医院,吴某因伤情过重救治无效死亡,治疗期间,柯某垫付了2.4万元医药费。同年11月,阳新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时,还判处柯某附带民事赔偿18万余元。

2014年1月,该案民事部分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调查发现,吴某亲属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柯某家中有老人、小孩需要照顾,存款已用于支付自身和吴某部分医疗费用,其因本案被判入狱后,更是无力履行赔偿义务,案件陷入僵局。

“除了垫付的医疗费,柯某分文未履行。他出狱后,本以为案件出现了转机,可他却消失了踪迹,我们多次奔赴温州等地寻找他的下落,但始终无果。”案件无法执结就如同始终有一块大石头压在执行干警心中。

考虑到吴某家属生活困难,执行干警帮助他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期间,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还组织吴某家属与柯某母亲协商,希望能够达成和解,奈何矛盾过大,双方当事人当场争吵打骂,互不让步。柯某母亲表示只愿意帮助柯某履行5万元,而吴某家属则表示要履行7万元才能结案。

尽管双方矛盾难以调和,但执行干警没有轻易气馁,不断上门劝说柯某母亲,多次告知其母亲吴某亲属生活困难和一味逃避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其协助履行。

在情理与法理两方面的双重劝解、引导下,经过协商,柯某母亲自愿代替柯某履行了6.3万元执行款。吴某家属表示,执行干警为案件执结尽心尽力,同时,柯某母亲虽已年近八十,且家庭困难,还积极帮助履行义务,遂自愿放弃剩下的执行款。

当吴某家属说道要给执行干警送锦旗表达谢意的时候,却遭到了执行干警的婉拒,他说道:“你们对结果满意,我们就很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