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风帆”,护航“校园的你”
——阳新法院三溪口法庭顺利调解一起身体权纠纷案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4-12-06 11:46:09
护航“校园的你” “同学们,由此可见,校园霸凌不仅对别人,还会对自己造成极大伤害。大家千万不要变成施暴者,也要学会如何防止被他人霸凌。”近日,阳新法院三溪口法庭庭长柯文宗在一起预防校园霸凌的讲座上向狄田中学的学生们叮嘱道。 一切缘由,要从柯文宗承办的一起身体权纠纷案说起。 2023年11月23日8时许,伍某(14岁,辍学)在阳新县某中学附近无故殴打了学生黄某(15岁),后经医院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黄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因伍某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后,黄某提起民事诉讼将伍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考虑到黄某、伍某均系未成年人,为了减少这次纠纷对他们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承办法官柯文宗高度重视,庭前分别找双方及其父母谈话,充分了解了案件事实,掌握双方调解意愿及案件争议焦点。 开庭当日,柯文宗采取“双向保护”原则,释法明理,缓和双方对立情绪,以便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柯文宗对施暴的伍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错误以及持续下去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督促家长对孩子加强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对受害的学生黄某进行了心理疏导,抚慰其心理、精神创伤,并告知其面临侵害如何保护自身安全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示其家长加强对孩子关爱、呵护。同时,柯文宗还告诫双方不要因为此事而在心中埋下错误的种子,而是要将此事作为人生中的一个经历,引以为诫,在今后的生活中更加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与成长。 最终,双方在柯文宗苦口婆心的劝解下达成调解,被告伍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向原告黄某当面赔礼道歉,被告伍某父母当场向原告黄某支付赔偿款5000元,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