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快执快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个月执结标的达770余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 执行一组、审管办 时间:2020-05-19 10:40:16

5月17日,正在办公室加班的执行干警柯尊宋收到了一个特殊的包裹,包裹里装的则是一面来自福建的锦旗,因为疫情,当事人采用邮寄的方式将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手中,表达对其迅速将770余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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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2年,黄石某开发公司因生意需要向福建某科技公司购买污水管,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2015年底交齐货款及占用资金利息等,但直到2018年1月黄石某开发公司才付清货款。后双方就占用资金利息给付问题始终协商未果,福建某科技公司遂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阳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中双方均存在责任,判决黄石某开发公司支付福建某科技公司部分占用资金利息和审计费用770余万元。

2020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阳新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与福建某科技公司进行沟通得知,因疫情影响,该公司表示急需这笔执行款周转,支付员工工资。为了降低疫情给福建某科技公司带来的影响,尽快执结该案,执行干警立即行动,向黄石某开发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等,还实地了解黄石某开发公司的经营情况,商讨执行事宜。经协商,黄石某开发公司负责人写下保证书,表示银行账户解封后,如若不履行执行款,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获得了福建某科技公司的同意后,执行干警解封了黄石某开发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当天,黄石某开发公司便将执行款一次性汇到了阳新法院,该案顺利执结。

在办理涉企业的执行案件中,很多时候“一封了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执行干警与双方当事人积极协调,共同协作,才能更有利于案件的执结,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尤其在当前,部分企业因为疫情影响而经营困难,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