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上门催“债”,还获赠锦旗?
来源: 浮屠街法庭
时间:2024-09-06 09:30:44
感谢法官一直督促对方 帮我追回了多年欠款
8月30日,当事人尤某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承办人手中,对承办人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认可和诚挚感谢。 2021年2月9日,被告方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在原告尤某处借款3万元并向尤某出具条据。后尤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方某偿还借3万元并支付利息。 阳新法院受理该案后,浮屠街法庭多次跟方某电话沟通,并通知其到庭当面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尤某自愿放弃借款利息,仅要求方某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双方约定2024年1月1日前还清该款。但方某依旧未能依约还款,尤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全面查控方某名下财产,第一时间冻结了其银行账户,但账户余额仅有1000余元。为了妥善处理该起执行案件,承办人前往被执行人方某家中,询问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因,告知其调解文书已经生效,需要根据协议内容按时履行。在承办人耐心劝导和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方某当场履行了2000元,并就剩余欠款分两期约定了还款日期。 为确保案件执行到位,承办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提醒其还款时间,向其释明不按期履行的风险。在本院督促履行下,方某依约在5月24日前偿还了第一期欠款。 第二期欠款还款期限届满前一日,方某主动打电话给承办人,表示案涉款项已经凑齐并存放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但因账户被冻结无法进行转账支付。 为此,承办人在解除对方某账户冻结的同时,与尤某一起到方某家中,当面见证还款。方某微信转账部分欠款后,承办人还陪同方某到银行取现剩余款项并交到尤某手中。 至此,一起执行案件在承办人多次上门催“债”、跟踪执行下,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