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晓说》第二期|《民法典的三大特色之我见》

作者: 王峻民来源: 综合审判庭 时间:2024-03-01 11:3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三年有余,其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整部法典共七编,一千二百六十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本期《向晓说》稿件由阳新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王峻民投稿,该名干警结合所学所思和日常工作,对《民法典》的特色进行了归纳总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法典三大特色之我见》

阳新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 王峻民

期,参加了诸多法学专题研究学习讲座,其中,罗昆老师的《民法典的体系、特色和价值》令我印象最为深刻、受益匪浅让我对我国《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结合罗昆老师讲授的知识,我认为,我国《民法典》共有三大特色,现总结如下,与大家进行交流讨论。

中国特色

经济上,规定了我国实行多种所有制、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市场经济。具体地,民法典第206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文化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善良风俗。具体地,民法典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185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实践特色

确立了居住权制度。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确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保障未出生胎儿权利。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禁止高利放贷制度。民法典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鼓励见义勇为。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确立性骚扰民事惩戒制度。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规范高空抛物民事追责制度规范。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错的是,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时代特色

人格权独立成编。传统民法认为,人格权仅是指自然人对其自身的物质构成要素和精神构成要素所享有的主观权利。但是,人格权独立于自然人,他们是民法当中的两种不同法律制度:自然人是一种权利主体制度,而人格权则是一种主观权利制度。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仅是我国民法历史上一次重大的立法飞跃与创新里程碑,更凸显了国家对每位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彰显个人权利的重要性。

成年意定监护。"维持本人生活正常化"和"尊重本人自我决定权"等监护新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加之老龄时代的到来,强调自治取代他治的现代成年意定监护模式成为充分保障老年人、智障人士、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利益的有效手段,我国的,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应运而生。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强调个人信息保护。信息时代的到来,侵害个人信息权益违法乱象层出不穷,为此,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结语

民法典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通过对我国既往民法体系进行整合、编纂而成,反映了我国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既有时代特色,也有中国特色,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学懂、弄通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我们每一名法学生研究我国民法所必须做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