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微知法丨“土地换账户”?阳新法院一招“活封”解两难

作者: 查文君 杨李君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6-05-18 08:44:24

“如果将被告银行账户‘一冻了之’,可能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不便。”近日,阳新法院新港园区法庭收到了一份财产保全申请,原告湖北某设备公司要求冻结被告黄石某公司的银行账户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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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纠纷源于一份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原告湖北某设备公司按约向被告黄石某公司供应了两台医疗设备,可对方收货后迟迟不付款,且拒绝提货。设备积压仓库,货款回收无门,原告的资金链越绷越紧。多次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递到了阳新法院。

案件受理后,被告主动联系新港园区法庭,希望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此时,原告已申请财产保全。通过对该案进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后,阳新法院对被告银行账户依法冻结。

考虑到国企的资金监管特殊性,法庭并未“一冻了之”,而是第一时间提出“财产置换”方案,即让被告以自有土地作为担保,解除账户冻结,一方面,保障了原告债权安全,另一方面,使被告能正常开展业务。

但协调过程并不顺利。原告坚持要查封银行账户,被告则多番推辞。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向被告释法明理:“保全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不是要‘掐死’企业。只要你们拿出足额担保,账户随时可以解冻。”帮被告算清“法律账”和“经营账”后,被告终于松口,同意以公司名下的土地作为担保,置换被冻结的账户。

“土地换账户”,双方都点了头。原告的债权有了足额土地担保,心里踏实了;被告的账户解冻,企业正常运转不受影响。

账户解冻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围绕提货、付款、利息等核心诉求展开调解,耐心倾听双方顾虑,逐项敲定协议细节。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提货并分期付款,同时双方明确违约责任与质保期约定。

本案中,阳新法院新港园区法庭以“保全置换”破题,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尊重了国企资金管理的合规性要求,避免了“一刀切”冻结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这种“刚柔并济”的司法举措,不仅化解了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更传递出阳新法院“护企安商”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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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阳新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不断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矛盾纠纷,让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