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执避执多年不见行踪,雷霆出击一举促成和解

来源: 执行一组,研究室 时间:2019-04-16 11:05:23

“我在武汉看到被执行人的车辆了!”4月13日周六晚,一个电话打破了周末晚上的寂静,阳新法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连夜前往武汉开展执行行动,一举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9年前,被执行人陈某乙从申请执行人阳新某公司购买鱼饲料未付款,经多次催讨,陈某乙仍未付清货款,阳新某公司遂将陈某乙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陈某乙清偿阳新某公司货款及利息共18万余元,但陈某乙并未履行生效判决。

2013年10月,阳新某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陈某乙却已“消失”不见,曾经的居住地也早已被拆迁,执行干警依法进行了公告送达。随后,经过多方查控,执行干警未发现其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只能被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2月,执行干警根据阳新某公司提供的线索查明陈某乙名下有一辆轿车后,立即恢复了该案执行程序。鉴于陈某乙以往逃执、避执的行为,阳新法院首先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通过异地法院协助执行,查封陈某乙车辆。

行动当晚,执行干警赶到目的地时已是凌晨,为了确保此次顺利找到被执行人,他们顾不得休息,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蹲守车辆附近,等待陈某乙“现身”。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夜的蹲守,14日早上8时许,陈某乙出现在了执行干警的视野中,执行干警一举将其控制并连人带车一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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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汉返程途中,了解到陈某乙由于身患重病,需要长期治疗,经济状况并不好,一次性清偿货款存在很大的困难,并且陈某乙表示了和解意向。为了尽快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执行干警又拖着疲惫的身体,就近前往高速公路管理处组织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经过干警释法明理,陈某乙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在其哥哥的担保下,与阳新某公司达成了和解:阳新某公司自愿放弃近80000元执行款,而陈某乙当即履行65000元,剩余的40000元将尽快筹措资金给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