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视台直通阳新:审慎评估经济影响 寻求涉企纠纷“最优解”
营商环境犹如扁担的两端,一头挑着城市高质量的发展,一头担起市场主体的未来空间。当两家企业之间因生产经营产生纠纷,如何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阳新县人民法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2022年5月,位于黄石阳新的湖北某公司向广东某公司购买了一批生产设备,双方签订了《物料自动化系统购销合同》。然而,设备到厂后,安装调试的结果始终达不到合同中约定的工艺标准和技术参数,湖北某公司便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黄石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程坚坚:“我们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要返还货款,并由广东这个公司来对这个设备进行自行拆除,他不服这个一审的判决, 然后上诉到黄石中院。我们黄石中院经过审理之后,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月1日,维持原判的判决书送达给了双方,可广东某公司迟迟不来拆除设备,导致湖北某公司另行采购的新设备无法安装,只好向阳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黄石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程坚坚:“我们是4月23日向他们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通知广东这个公司,他们于2024年5月10日之前自行拆除都可以。通过跟他们沟通,他们还是要求说要暂缓执行,但是迟迟没有等到他们送过来相关的法律文书。”
留足了自行拆除时间,可广东某公司依然态度消极,为了减轻案件对湖北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阳新法院经过风险评估,组成合议庭讨论确定,应当对设备进行强制拆除。5月24日上午,阳新法院执行局10余名干警集中前往湖北某公司开展强制腾退行动,历时一天半将物料自动化系统顺利拆除。在执行干警的协商下,广东某公司现场清点腾退物件,并承诺一周之内搬走拆除下的相关物件。
黄石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 程坚坚:“我们对这一类涉公司的案件,都会进行一个涉企经济评估。经过我们的合议庭评估之后,采取慎重的执行措施,能够尽最大程度地优化我们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我们企业的经济发展。”
近年来,阳新县人民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降低诉讼成本贯穿调立审执全流程,做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以优质司法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黄石阳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曹树才:“践行能动司法,创新工作举措,延伸服务触角,最大限度为涉企案件办理减负提速,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培育稳健法治生态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