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丈夫非法采矿,糊涂妻子帮助毁灭证据被判刑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2020-09-02 10:48:26

因恐他人手机内的照片证据对丈夫不利,为销毁证据,妻子购买新手机换取他人旧手机并进行处理,毁灭证据。近日,阳新一女子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案情回顾:    

舒某的丈夫戴某因涉嫌非法采矿被羁押,舒某听说和戴某一起非法采矿的吊机师傅彭某(另案处理)手机中存储了大量非法采矿账目的照片、微信聊天记录等重要证据,舒某担心以上证据对戴某不利,遂准备将该手机拿走。  

2019年1月,舒某带着两人一起来到彭某家,对彭某讲明了来意,并确认了以上证据仍在彭某的手机里。后舒某帮彭某到附近手机店购买了一部新手机,将彭某的旧手机拿走并丢掉。该手机至今下落不明。  

阳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舒某帮助戴某毁灭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舒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从轻处罚。据此,阳新法院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释法:    

夫妻之间互相扶持、包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一方犯罪,另一方所要做的不是通过毁坏证据等违法犯罪的途径帮助洗脱罪名、减轻刑罚,而是鼓励犯罪方要改过自新、重回正轨。  

知识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不仅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行政诉讼法》第5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