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应该如何维权?

来源: 民一庭、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2021-03-15 17:58:47

你是否为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而苦恼

因为虚假宣传而上当受骗

今天

让我们来一起学习

网购如何维权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6月,曹食品公司经营的网店网购了价值1879.4元的酱干和酱板鸭,该食品公司向曹某开具了购物票据。曹某收货后,在食用酱干和酱板鸭时发现存在异物,且包装上标识的标准与该食物不符等。随后,曹某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投诉,该局查处后认为,涉案酱干产品标准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之规定,但未发现异物;涉案酱板鸭食品标识中含有三十几种中药材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曹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该食品公司进行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食品公司已向曹某支付涉案款项4500元。

阳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依法规范经营,因违反法律规定生产、销售食品,造成购买者或接受服务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尚无证据证明原告因涉案食品受到人身损害,故根据本案的客观实际情况,酌定由被告另行支付原告赔偿金。最终,阳新法院判决涉案食品公司向曹某支付赔偿款4000元并退还货款1879.4元,对于已支付的4500元予以扣减。

法官提醒:

现今,网络购物已然成为大家消费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但是店家为了提高销量,可能会夸大产品性能,故意掩盖产品瑕疵,从而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如在网购中如果遇到相关问题,一定要及时向平台、相关部门反映,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网购遇到了“坑”怎么办?

1)向网购交易平台投诉

消费者可向网购交易平台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即使店家消失无踪或者无法联系,如果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2)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同样消费者也应保存好购物凭证等证据。
    3)向12345投诉

各地政府部门为加强公共服务,设立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市民拨打热线后,受理员会将投诉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4)向快递公司投诉

有时网购商品是在寄送环节出了问题,并非商家有意欺骗,商品受损也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这时应及时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国家邮政局等网站上专门有投诉平台,可以及时得到处理。

5)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欺骗情节严重,涉及金额较多时,就需要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介入,不仅可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也可为自己争取减少财产损失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