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武装部队证件从中渔利,阳新一女子获刑两年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2020-09-02 17:49:25
由于长期做生意,柯某经常往返武汉、黄石等地。为了方便出行,经人介绍,从没考过驾照的柯某办理了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随后,面对亲朋好友的“浓厚兴趣”,柯某动起了歪心思,竟妄图从中渔利,非法买卖武装部队证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日,阳新法院对一起买卖武装证件案进行了审理。
经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期间,柯某多次在他处购买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各13本,并出售以上两种证件各12本,从中赚取差价,自己则各留1本。经鉴定,柯某买卖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车辆驾驶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工证》均为假证。2019年10月28日,柯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退出违法所得12.15万元。
阳新法院经查认为,柯某以牟利为目的,买卖武装部队证件26本,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鉴于柯某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情节,该院依法以买卖武装部队证件罪,判处柯某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