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微知法丨47800元的“退”与“进”

作者: 邢国远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6-04-20 09:13:14

在基层司法工作中,矛盾纠纷往往错综复杂,一纸判决或许能了结案件,却难以真正化解心结、修复关系。浮屠街法庭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聚焦民事纠纷的实质化解,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多层级塑形内衣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合作生嫌隙 退款诉求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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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00元投进去,这么久了,怎么还是不见起色?”

原告郑某芳在秭归县经营美容养生馆,2024年初,经人介绍结识被告周某牧,在对方“限时优惠加盟、全程协助销售”的承诺下,看中了其代理的“某品牌塑形内衣,决定加盟成为下级代理商。随后,郑某芳先后向周某牧及合作伙伴吴某支付定金与尾款共计47800元,开启品牌代理合作。

然而合作仅三个月,双方矛盾逐渐凸显。郑某芳认为周某牧、吴某未履行协助销售的承诺,还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导致内衣销量不佳,多次协商退货退款无果后,一气之下将二人诉至法院,坚决要求全额退还已付款项47800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调查发现,该案并非简单的纠纷,周某牧、吴某系受上级代理商孙某梅委派发展代理,收取的款项已全部转交孙某梅,案件还牵涉品牌所属公司,涉及多层级代理关系,矛盾主体更为复杂。

巧寻突破口 耐心调解释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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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当日,吴某从武汉、孙某梅从河南专程赶赴法庭,各方当事人虽因本案纠纷对簿公堂,却并未剑拔弩张,反而互相微笑致意,证明均系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到场。承办法官敏锐捕捉到这一关键细节,果断启动庭前调解,以“背对背”沟通的方式,逐一倾听各方诉求,细致厘清案件事实。

调解过程中,孙某梅提交了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案涉塑形内衣质量合格,且周某牧、吴某已多次自费前往秭归协助郑某芳开展销售,完成几万元业绩,并不存在违约与虚假宣传行为,明确表示拒绝全额退货退款,但愿意提供小额补偿或更换产品尺码的解决方案。

承办法官随即向郑某芳释法明理,清晰告知其现有证据无法支撑退款诉求,若坚持继续诉讼,不仅难以实现退款目的,还需承担诉讼相关费用,甚至可能引发后续法律责任,彻底断送合作可能。同时,耐心倾听郑某芳的核心诉求,得知其并非真心想放弃代理,而是因产品尺码不一、售后换货不及时,导致顾客流失、销售受阻,才萌生退款想法。

心结终解开 合作共赢谱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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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搭建双方沟通桥梁,将郑某芳的实际困境与诉求转达给孙某梅。孙某梅当场作出郑重承诺,后续将根据郑某芳的经营需求,及时免费更换合适尺码的塑形内衣,同时加大销售扶持力度,委派专人协助其拓展市场,并当场出具书面承诺书,彻底解决郑某芳的售后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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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态度强硬的郑某芳,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与对方的诚意承诺下,心结彻底解开,当即表示不再要求退货退款,愿意继续代理该品牌内衣,并主动申请解除对周某牧、吴某的财产保全措施。历时近3小时的耐心调解,这起涉及多方主体的代理合同纠纷圆满化解,各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握手言和。

案件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还结合商事经营实际,向郑某芳讲解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劝导其立足自身经营实际,用心维护客户、总结经验,依托合作方的扶持稳步发展,这番贴心叮嘱让双方当事人倍感温暖,纷纷对法官的用心调解表示感谢。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浮屠街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法庭始终坚持柔性司法、能动司法,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聚焦当事人实质诉求,找准矛盾症结,以调解促和谐、以和解护共赢,既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又助力修复商事合作关系,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守护基层和谐稳定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