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节育胆大包天 兴国两无证“医生”获刑

编辑: 研究室 时间:2017-10-23 10:31:39

为了牟取不法私利,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阳新县兴国镇“医生”彭某华、彭某娟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节育手术,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2013年,彭某华曾因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判刑。在监狱服刑期间,通过非法手段重新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刑满释放后,彭某华不知悔改,重操旧业,2016年6月,其在自家车库内为吴某进行终止妊娠手术,造成吴某引产术后子宫破裂,行修复术后为重伤,十级伤残。

无独有偶,同住兴国镇的彭某娟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在某诊所为乐某、张某等5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手术,非法获利累计达84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某华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致一人重伤、十级伤残,情节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其违法所得32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各项费用3万余元;彭某娟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鉴于其自愿认罪,退出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8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