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微知法丨孩子景区玩耍受伤,谁来“买单”?

作者: 程雅婷 杨李君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6-05-06 11:38:50

“我儿子的脸伤成这样,难道要我们自己认栽?”

2026年3月24日,一起因儿童景区玩耍引发的意外伤害纠纷,让三个家庭和一家景区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当事人找到三溪镇综治中心后,综治中心迅速反应,联合三溪镇派出所、三溪口法庭共同介入,用一场“情理法”交融的调解为纠纷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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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废弃电线杆,划出一道信任裂痕



3月24日,伍某的儿子小乐和郭某、邹某家的孩子相约在某景区附近玩耍。几个孩子路过景区服务大厅周边时,发现一根废弃的电线杆,便合计着一起搬至他处玩耍。谁知搬运过程中突发意外——小乐脸部被划伤,当场鲜血直流。

可谁该为这道伤口“买单”?三方各有各的理。

郭某和邹某的家长觉得冤枉:“是他家孩子叫我们去玩的,又不是我们让他去的。出了事凭什么找我们?”

景区方面态度更坚决:“这几个孩子没买票进景区,电线杆是我们废弃的,但他们擅自搬运本身就是违规。我们有什么责任?”

一时间,三个家庭、一个景区,谁都觉得自己没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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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法典》讲进大家心里



“十岁以下的孩子对危险缺乏足够预判能力。一起玩耍,是出于友谊,本是好事,但发生意外,不能简单地用‘你叫我、我帮你’来一刀切。”在综治中心的调解现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与法官向家长们耐心解释《民法典》中关于监护责任的规定,“家长对孩子负有法定监护职责,即便孩子被同伴叫去帮忙,监护责任不能因此免除。”

接着,他们转向景区负责人:“废弃的电线杆堆放在服务大厅周边的开放区域,周围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围挡。就算孩子没买票进入,这样的隐患本身就不应该存在。景区在物件管理上确实有疏漏。”

与此同时,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趁热打铁,分头与各方拉家常、谈邻里情。“都是乡里乡亲,小孩们本来也是玩伴,别因为一次意外伤了和气。大家各退一步,事情就好解决。”

几轮“背靠背”沟通下来,各方态度逐渐松动。小乐的母亲不再坚持过高赔偿;其他家长认识到了自己的监护责任;景区也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相关三方一次性向小乐赔偿1000元,再无纠纷。调解协议上,四方当事人郑重签名,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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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余思





一根废弃的电线杆,划破了一个孩子的脸,也划出了一道“责任墙”。这起纠纷在综治中心的主导下,三溪口法庭积极参与,从法律角度厘清责任、释法明理,助力各方达成和解。旅游纠纷往往事发突然、责任交织,法庭的依法介入,为综治中心的调解提供了专业支撑,也为景区经营消除了潜在矛盾。这是阳新法院服务辖区旅游发展的一个缩影。

“五一”小长假将至,阳新法院提醒广大游客:快乐出游,安全第一。家长务必看护好孩子,景区应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