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可破”不用担心,企业破产专项资金提供保障

来源: 率州法庭 时间:2024-08-30 09:22:52

8月26日,某破产管理人自愿交纳的首笔7.2万余元破产援助资金汇入企业破产专项资金账户,标志着企业破产专项基金取得阶段性成果,“府院联动”机制适时高效运转,为推进后续无产可破的“执转破”案件审理进程提供了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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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加快破产案件审理进度,2022年,阳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企业破产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设立了“无产可破”案件“企业破产专项资金”,推动破产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清理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通知》共分为五章二十九条,结合阳新县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明确了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资金的适用标准、资金管理和审批、资金使用监督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下一步,阳新法院将充分发挥企业破产专项基金作用,汇聚“执破融合”力量,加快推进无产可破案件审理进度,更好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