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息妄图从轻处罚不可取

来源: 审管办 时间:2019-10-18 17:24:46

有的罪犯为躲避法律制裁,动起了歪心思,想要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方式,意图从轻处理,殊不知如此反而弄巧成拙,让自己被判处更严重的刑罚。

案情回顾:

去年6月,李某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未经登记的二轮摩托车,经阳新大道往阳新县火车站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某红绿灯路段时,遇肖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路口突然掉头,李某因饮酒反应迟钝,加之摩托车刹车不灵,躲让不及与肖某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发生刮擦、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李某被接警后赶到现场的交警查获。经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肖某负次要责任。经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91mg/100ml。

  然而这不是事实的全部,李某在交通肇事时,由于无机动车驾驶证,害怕被交警查获后会被行政拘留,因其长相与其弟十分相像,且其弟持有C1E型机动车驾驶证,故在司法机关的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李某始终谎称自己是其弟,并冒用弟弟的名字在案卷笔录材料中签字,直至2018年7月19日李某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向相关司法机关供述其本名并冒用弟弟名字的事实。

阳新法院再审后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被查获后为逃避处罚,冒用他人姓名,不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无证驾驶未经登记的机动车辆,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2.91mg/100ml,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均酌情从重处罚。综上,阳新法院依法改判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

请勿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在许多情况下,身份信息泄露可能会导致自身信息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对自身和家属的权益造成损害……

法律小贴士:

  1、假如拥有了犯罪前科会对其有什么影响?

对本人而言,可能会禁止其从事公务员、公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中的特定职业(董事、监事、高管等)、特定行业资格(会计、律师等)等职业。

 对家属而言,有过犯罪前科的人,自己的犯罪经历会影响其直系亲属、关系亲密旁系血亲的政审。

  2、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相关文件,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