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九大 执行结硕果 阳新法院执结两起省高院挂牌督办案件

编辑: 研究室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17-11-28 09:26:46

    近日,阳新法院执行局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之劲,借“破冰行动”专项执行之机,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给执行工作装上新“引擎”,以学引执、以学促执,成功执结两起省高院挂牌督办案件。

    省高院挂牌督办第一起案件涉案标的额达170余万元。2014年,聂某、周某与阳新某矿业公司因承包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矿业公司返还聂某、周某垫资款及合同定金共计176万余元,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根据国家有关煤炭产能政策,矿业公司煤矿被关停。矿业公司没有及时还款,原告委托黄某为该案申请执行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后,黄某一直诉访不断。针对此案的情况,阳新法院执行局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真心转化为化解陈年积案纠纷的决心,将该案列为重点化解案件,布局谋篇强力推进,经过多方协调,查封陈某位于兴国镇的房屋一套,从矿业公司煤矿关闭的补偿资金划拨赔偿款共计168万元。在执行干警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该案顺利执结。

省高院挂牌督办第二起案件为18年前的积案。申请执行人伍某原系建筑承包商,被执行人陈某原系阳新某银行员工,二人本属亲戚,1999年,两人因借款纠纷闹上法院,法院判决陈某偿还伍某借款及利息6万余元。由于陈某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履行义务,伍某于2002年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某去向不明,亦未发现可执行财产,2009年3月法院终结了该次执行程序。恢复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方联系,释明法理,耐心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伍某最后自愿放弃多年来产生的利息,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18年的恩怨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