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又“上刑”,阳新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依托咪酯毒品案件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5-06-20 09:20:23

第38个国际禁毒日临近,6月20日上午,黄石法院开展“震慑犯罪 全员拒毒”毒品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其中,阳新法院集中宣判了3起涉依托咪酯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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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詹某向案外人柯某出售依托咪酯原料、空烟弹、烟油等;另外两起案件中,被告人潘某与被告人明某多次向他人出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3名被告人均在出售过程中获取利益。

阳新法院认为,被告人詹某、被告人潘某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销售依托咪酯原料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依托咪酯列管后,贩卖依托咪酯原料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被告人詹某、被告人潘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明某多次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综合3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退缴赃款等情况,阳新法院依法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收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