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面前,他的“拖延症”治好了

来源: 富池法庭 时间:2024-06-07 17:12:08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被拘传至阳新法院,面对患上“拖延症”的刘某,阳新法院富池法庭拟对其进行拘留。见到承办人动真格,刘某立即筹集2万元执行款,并和申请执行人邓某达成和解协议。

邓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刘某因生意需要向邓某借款,2023年11月,阳新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需偿还邓某7.6万元及利息。邓某经多次催讨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1月16日,富池法庭受理了该执行案件,承办人依法向刘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查控刘某名下财产,并积极与其取得联系。一开始,刘某称将尽快凑钱还款,但随后,刘某却犯了拖延症,以公司设备调试未付款等理由多次搪塞承办人,甚至拒接法庭电话,躲避执行。

为此,承办人前往刘某所在村委会调查刘某情况,却得知刘某长期不住村里,且在该村亦无房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然而刘某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6月3日,根据申请执行人邓某提供的线索,富池法庭遂迅速组织四名干警,前往刘某住所,将刘某带往阳新法院执行局。后在承办人充分释法明理以及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刘某当场筹集了2万元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为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实现矛盾纠纷在“家门口”解决,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服务,今年来,阳新法院在人民法庭推行“调、立、审、执”一体化,该案作为富池法庭首起拟拘留案件,是阳新法院对执行工作中的强制措施的进一步尝试与探索。

下一步,阳新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目标,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诉源”“执源”共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