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木石港法庭:传承“扁担法庭”精神

编辑: 研究室作者: 王红玲 刘细刚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 时间:2013-11-15 16:30:08

   

   十年前,一位法官因一根扁担挑起了和当地百姓的鱼水情,由此之后,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任任木石港法庭法官将“扁担精神”传承不息,“与百姓保持血肉联系,一切为了方便百姓”成为该法庭永恒宗旨。

  在宽敞明亮的新木石港法庭荣誉室里,摆放着一根最普通不过的竹扁担。扁担表面斑驳,部分断裂,边上放着一枚铝制国徽。这是最初启用的一根,当地百姓将它保存起来直至新法庭建成存进荣誉室。10年来,这条扁担见证着一段段法官与百姓的佳话,也记录着木石港法庭10年来的变迁。

关于扁担的故事,还要从10年前说起。2003年4月,初到木港法庭任职的徐游泳庭长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样的条件怎么工作啊?开庭怎么开啊?一栋上世纪70年代的旧办公楼,楼这头是派出所,楼那头是法庭。法庭的楼上是一个典型的危房,楼房的走道墙壁出现一条大大的裂缝。两名正式干警,一名司机,一名工勤人员。这就是木石港法庭的全部工作人员。

“审判庭条件不好,百姓不方便,就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他想。

    于是,在新式法庭还没建成,村村通公路还没有到一些山里人家的岁月里,木石港法庭的法官们就用这根现已斑驳的扁担,一头挑着国徽,一头挑着开庭用的资料办案到村口,到田间,到地头。

    那几年间,木石港法庭在老百姓家门口开庭多达102场(次)。老百姓亲切的称之为“扁担法庭”。

    2006年,木石港法庭新办公楼建成启用,木石港辖区交通也日益方便,“扁担”法庭慢慢的退出了历史舞台。工作环境在变,但是“扁担法庭”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恒久未变。近年来,木石港法庭坚持为民司法,不断加强便民、利民工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吸收并发扬“枫桥经验”,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群众中去,在大山里、在鱼塘边,巡回审判,法官们传承“扁担法庭”精神,与当地群众始终保持血肉联系的做法得到最珍贵的百姓口碑。

   一位出了名的执拗、爱挑刺老头,阳新法律界人人避之唯恐不及,日前给该院院长写了一封诉讼感言。这样写道:“木石港法庭刘庭长无论是对原告还是对被告均热情服务,能不跑路或者能少跑路的尽量让当事人不跑路、少跑路,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暖,让我看到了人民法官和人民法庭新的形象,我很有感慨”。

刘庭长说:“扁担法庭”传承的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