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567万余元,12名境外诈骗犯被判刑

来源: 刑庭 时间:2021-11-30 09:09:31

通过播放炒股技巧、荐股直播课、虚构盈利等方式,诱骗他人下载虚假炒股平台投入资金,以此将他人钱财据为己有,造成他人损失567万余元。近日,阳新法院对被告人易某涛等12人涉嫌犯诈骗罪系列案进行了审理。

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易某涛等12人分别受他人邀约或雇佣出境参加炒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成立十余个诈骗小组,使用团伙配发的十几部手机在社交平台建立账号,利用话术将有炒股、期货意愿的被害人拉入事先建立的社交群中,通过播放炒股技巧、荐股直播课、虚构盈利等方式,引诱被害人下载、注册以及充值到该集团控制的虚假炒股平台“铭昌国际股票投资平台”。2019年8月30日,所有客户账户内的钱全部赔光,该投资平台随后被注销。2019年8月30日至9月22日,五被告人先后回国。期间,该犯罪团伙共计骗取他人567万余元。

阳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易某涛等12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认罪认罚情况等,阳新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易某涛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责令退赔各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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