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托管遭转卖,阳新法院强制执行物归原主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5-03-18 15:39:53

挖掘机托管给他人,却被擅自转卖,这可如何是好?近日,阳新法院联合民警强制执行,将一台被他人擅自转卖的挖掘机依法扣押,当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及时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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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执行人马某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并交由案外人朱某进行管理。期间,朱某雇请的被执行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执行人陈某谎称已取得该机械所有权,与被执行人陈某签订《转让协议》,收取16万元转让价款。马某得知此事后,要求冯某、陈某返还挖掘机遭拒,故而成诉。案件经阳新法院和黄石中院一审、二审,认为陈某的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最终判决冯某、陈某向马某返还挖机。

裁判文书生效后,冯某、陈某迟迟不愿履行。为此,2025年2月,马某向阳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挖掘机系陈某及其家属凑钱购买,对执行工作抵触情绪强烈。

为缓解双方矛盾,消除心中芥蒂,2月27日,执行干警前往挖掘机所在地进行现场协调,但陈某及其家属始终没有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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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下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挖掘机所在地,告知陈某及其家属,将对挖掘机进行强制执行。陈某家属闻言后,情绪异常激动,阻碍执行工作。无奈之下,执行干警联合当地民警双重劝导,一方面,告知陈某家属履行生效判决是被执行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他们讲解可以另行起诉冯某,以保障自身权益。经过两小时释法明理,陈某家属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当晚,执行干警便将扣押的挖掘机交付给马某。至此,这起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