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上转账是否“本人”签收

来源: 审管办 时间:2020-01-10 17:00:05

网络兴起后,网络社交已经成为人们社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智能手机发展起来后,网络社交也更加快捷与方便。但是大家在网络社交的同时,也要小心谨慎,尤其在涉及到钱款交易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会让骗子有了可趁之机,毕竟没有当面相见,你转过去的钱就不一定是“本人”签收。

案情简介:

谈某是一名90后年轻人,2019 年2月18日,谈某遇到一个姓朱的女子加微信好友请求,询问他是不是朱某,谈某觉得冒充朱某可能有利可图,便承认了自己是朱某。朱姓女子就把谈某加入自己的同学群中。入群后不久,谈某就加了群中成员琚某为好友,并找他“借” 10000元钱,琚某以为都是同学就没有细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把钱“借”给了谈某。事后琚某发现谈某身份不对,找谈某要回这笔钱的时候,谈某直接把琚某的微信拉黑。

无独有偶,在一个月后,谈某又接到了一个熊某的电话,询问他是不是“朱某”,熊某想找“朱某”代办点事。谈某当然不敢与熊某见面,便让熊某加自己先前行骗的那个微信号。熊某为了让“朱某”帮忙,向谈某转账1000元。

阳新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谈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转账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确认好对方身份以后再进行汇款,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