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文书评论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上诉案件移交中院的时效问题 问题类型:民事 【信件内容】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鄂0222民初2861号,该案件2023年3月16号在贵院立案缴费,2023年6月19日第一次开庭,一审主审法官为王明华法官,2023年10月12日收到的一审判决书,其中一方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10月底或者11月初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当事人在11月初与保险公司微信沟通,明确已经递交了上诉状至法院),但本案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近2个月仍未扫描提交至中院,期间多次电话联系座机0714-7354016,基本都是联系不上的状态,偶尔接了一个电话都是回复“太忙了”、“没有时间扫描”等理由,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一审法院尽快扫描移交本案至中院,谢谢。 展开 收起 发信人:赵玉涛 发信时间:2023/12/26 15:11:00 【信件回复】 已告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置。 展开 收起 回复人:阳新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3/12/27 8:53:01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上诉案件移交中院的时效问题 问题类型:民事 【信件内容】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鄂0222民初2861号,该案件2023年3月16号在贵院立案缴费,2023年6月19日第一次开庭,一审主审法官为王明华法官,2023年10月12日收到的一审判决书,其中一方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10月底或者11月初向法院提起了上诉(当事人在11月初与保险公司微信沟通,明确已经递交了上诉状至法院),但本案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近2个月仍未扫描提交至中院,期间多次电话联系座机0714-7354016,基本都是联系不上的状态,偶尔接了一个电话都是回复“太忙了”、“没有时间扫描”等理由,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一审法院尽快扫描移交本案至中院,谢谢。 展开 收起 发信人:赵玉涛 发信时间:2023/12/26 15:11:00 【信件回复】 已告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置。 展开 收起 回复人:阳新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2023/12/27 8: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