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阳新法院1名人民陪审员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来源: 研究室
时间:2026-01-30 15:45:40
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由人民参与,受人民监督。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和重要载体。人民陪审员从群众中选任,在庭审中以朴素的正义观和丰富的生活经验,与法官专业判断优势互补,兼顾法理与情理,助力案件公正裁判。
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湖北法院司法实践,他们既是司法的参与者,也是湖北法治的宣传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通报,对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00个集体、30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阳新法院1名人民陪审员榜上有名。
近年来,阳新县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践行司法民主、贴近群众心声的重要桥梁。在过去的一年中,全院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共参审1823件,在履职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党建引领、规范管理、暖心保障”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一方面,我们注重以组织建设凝聚合力。通过成立人民陪审员临时党支部,由党员民主推选支部负责人,在组织统筹下规范履职纪律、科学安排任务,不仅提升了参审覆盖率,也增强了陪审工作的纪律性和归属感。另一方面,我们着力以制度保障提升效能。制定专门管理规定,建立“安排—记录—巡查”闭环机制,推动陪审流程清晰、责任落地。同时,持续优化履职环境,设立独立办公区与法律图书角,努力让每一位陪审员感受到尊重与支持,在庄严的法庭中也能体会到“家”的温暖。
展望未来,我院将继续深耕人民陪审工作的深度与温度:一是稳步开展结构优化,协同县司法局做好新一轮选任,夯实陪审力量;二是持续加强管理赋能,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参审实效;三是着力涵养司法作风,通过常态化培训与纪律引导,推动陪审员以更专业的姿态、更温暖的言行,与法官共同守护司法公正、传递法治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