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系统符合计入员额法官专业资格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关于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等76个法院计入员额法官专业资格审查的决议》,李伟等225名同志符合计入员额法官专业资格条件。现将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公示如下:
1.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3名)
李 伟、黄桥荣、程 皓
2.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6名)
王日升、王丹红、孔 磊、刘 旎、刘 瑾、刘鑫荣、杨丰菀、陈 祥、张 静、陈小萍、周 晨、施 茜、黄 俊、黄 浩、程 艳、裴 露
3.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4名)
易 鸣、赵 星、胡鲸文、郭奕君
4.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8名)
刘 唯、刘 鹞、陈 中、余雄飞、袁毅然、黄菊兰、曹 馨、温光远
5.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2名)
王 林、许 晶
6.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4名)
王 飞、张朝管、黄丽明、董泽锋
7.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4名)
杜晓婉、徐 齐、袁 晶、郭思文
8.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6名)
刘炎铭、姚紫茶、郭昌志、唐培森、龚永博、魏 俊
9.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2名)
刘 友、胡 阳
10.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5名)
刘 亮、李金文、沈婧玉、陈珊珊、宋晨琳
11.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1名)
胡 思
12.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名)
邓 莉、刘红姣
13.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4名)
刘 静、李 希、晏 晶、谢 琳
1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2名)
邬小丹、刘敦院
15.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9名)
王 伟、甘 磊、 阮 珂、张 云、余 倩、余 燕、郑灵芝、谢朝彪、熊 婧
16.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6名)
任 畅、许加强、杜成军、李海燕、余 杰、吴国阳
17.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
朱兴国、南又春、黄显珠
18.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4名)
刘青青、闵 丽、陈 勇、姜 蕾
19.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2名)
陈 俊、袁德权
20.大冶市人民法院(4名)
王润家、罗后才、罗 锋、黄爱华
21.阳新县人民法院(2名)
柯文宗、梁 坚
22.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
靳谢兵
23.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3名)
王恭斌、张 锐、李秀莉
24.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4名)
孙 娟、宋十军、胡晓波、柳华梅
25.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8名)
周建军、刘泳莉、刘建新、李晓睿、张 军、张向辉、饶 双、段红兵
26.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2名)
王又荔、周福生
27.宜城市人民法院(2名)
李 涛、李学锐
28.谷城县人民法院(1名)
李小龙
29.老河口市人民法院(1名)
汪丹丹
30.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2名)
袁 欣、鲁 靖
31.江陵县人民法院(1名)
阳家英
32.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
陈 波、周铁金
33.宜都市人民法院(2名)
汪娟娟、贾 琪
34.枝江市人民法院(1名)
胡世前
35.当阳市人民法院(2名)
冯建伟、朱小华
36.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2名)
汪青青、罗延林
37.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4名)
马晓曦、龙 嵘、李 玮、章富翠
38.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4名)
左 荷、刘亦兵、张 勤、慎 茜
39.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1名)
文巧玲
40.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4名)
张 莉、张青山、谷 鹏、娄晓春
41.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
王 昭、李 婧
42.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12名)
计 妍、陈 双、宋 岗、张 东、张 青、张 雄、张守强、陈亚明、杨志勇、李 霞、吴文滔、罗 军
43.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4名)
冯继忠、李 艳、吴公海、饶 玮
44.房县人民法院(1名)
潘永清
45.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
彭建新
46.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2名)
方晓华、陈兴无
47.京山县人民法院(1名)
姜 文
48.钟祥市人民法院(1名)
周万林
49.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2名)
丁兆华、官成军
50.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2名)
付冰晶、钱家圣
51.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
刘岳鹏
52.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5名)
吕 东、吴新春、章 冲、梅良军、黄春华
53.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
吴 刚、夏冬华
54.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1名)
徐 瑛
55.浠水县人民法院(1名)
杨宗典
56.武穴市人民法院(2名)
王 亮、游 军
57.罗田县人民法院(1名)
周奇光
58.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名)
王 力、徐 庆
59.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3名)
王义超、李相军、廖 鹏
60.赤壁市人民法院(2名)
孔朝晖、邱海洋
61.通山县人民法院(2名)
刘亚军、刘晓丽
62.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3名)
向 蕾、宋九龙、张特立
63.恩施市人民法院(2名)
申 宝、张 勇
64.利川市人民法院(4名)
冯 俊、阳 磊、杨 辉、李修贵
65.建始县人民法院(1名)
李 爽
66.巴东县人民法院(2名)
田文艳、谭清波
67.来凤县人民法院(1名)
谭 翔
68.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
李 文
69.随县人民法院(1名)
殷 梦
70.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7名)
兰 京、孙晓明、李国才、赵曼曼、徐 焱、梁 平、廖文杰
71.广水市人民法院(1名)
邱卫中
72.汉江中级人民法院(2名)
刘汝梁、张志杰
73.仙桃市人民法院(1名)
陈 丹
74.潜江市人民法院(2名)
李 明、徐志强
75.武汉海事法院(6名)
江章鹏、严 芳、杨洪波、陈 林、陈 楠、郑文辉
76.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名)
朱 晶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23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上述人员持有异议,可向本院政治部或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请说明真实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本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27-87220476。
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27-87220730,18907122476。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