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进行时|阳新法院远程庭审仅72分钟宣判6起危险驾驶案

来源: 刑庭,研究室 时间:2019-03-08 08:25:05

“庭审开始!”随着审判长汤琼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阳新县人民法院远程庭审关于刑某刚、马某林、卢某军、赵某云、卢某坚、明某智等六人危险驾驶案正式开庭,72分钟后,当场宣判结果,整个庭审圆满结束。一旁的听审人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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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此次庭审现场全程使用远程音视频传输技术,连通阳新法院、阳新检察院、阳新县拘留所的视频终端,进行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汤琼对当事人就检察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一对一详细询问,双方声音清晰洪亮,对答简单清楚;检察院向当事人展示并宣读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告知书,图文清晰,回答干脆。通过清晰洪亮的视音频,三方顺利完成了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在休庭10分钟后,全体起立,汤琼6起证据明确且被告全部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案宣读判决。至此,阳新法院仅仅72分钟就快速、简单、有效完成了6起危险驾驶案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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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

据悉,早在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为了实现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速裁程序”。

根据“新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案件满足下列三种情况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一)所涉罪行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三)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它的特点就是快:审查起诉快,组织庭审快,庭审节奏快,案件审结快。而“远程视频庭审”这种新颖的工作模式,它借助的是现在逐渐普及化的移动信息传输技术,它是法院向科技借力,给当事人减“负”,是践行司法为民、科技强院的有力举措。